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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指示要求,坚持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评价标准,切实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市营商环境办牵头起草了《宣城市“企业宁静日”制度(征求意见稿)》。请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月18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2922354245@qq.com,联系电话:291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