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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力管理相关职能机构调整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4 09:32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市编委会2023年9月9日印发的《关于电力管理相关职能机构调整事项的通知》(宣编〔2023〕12号),市经信局电力科(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整建制划转至市发改委,与市发改委能源科整合,设立内设机构市能源局(正科级)。市经信局不再承担电力管理相关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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