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业、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2 负责指导和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负责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制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承担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5 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提出行业投资布局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监管和督查。
6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有关的行业规划、政策,贯彻相关标准;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动产学研联合。推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高成长性产业发展。
7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
8 负责组织协调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管理、散装水泥推广等工作。
9 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0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大力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促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动电子信息和“互联网+”产业发展。
11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 负责矿山行业管理。
13根据盐业体制改革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全市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市食盐专营工作,保证盐行业发展稳定。
14 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工业企业开展党建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信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机要、档案、信访、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2 负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3 承担国资委监管企业有关人事任免、推荐工作。
4 负责有关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1 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组织综合性调研。
2 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3 承担经济法规、行业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 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
1 负责监测分析经济日常运行,发布相关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指导企业的扭亏增盈。
2 负责协调工业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煤电运等有关问题。
3 负责组织拟订工业生产重点物资运输应急方案;协调工业生产中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指导全市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共用工作。
4 承担市工业应急物资综合管理工作。
(四)投资与技术进步科
1 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
2 负责编制重点技术改造年度项目计划,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
3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工业、信息化发展的科技规划、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
4 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研制与消化吸收的政策措施,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5 负责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有关科技重大项目和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改造结合。
6 负责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产业政策与规划科
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研究产业调整方向、提出重点产业布局建议;拟订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路径;协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主导产业的培育壮大。
3 负责研究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4 负责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六)中小企业促进科
1 负责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众创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创业、创新。
2 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
3 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融资工作,协调企业融资的相关问题,促进银企合作。
4 负责指导企业质量管理。
5 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工业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和指导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七)行业管理办公室
1 研究提出行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的行业相关政策,监督检查行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2 负责原材料、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3 联系行业协会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
4 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工作。
5 承担军民融合发展有关工作。
6 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科
1 研究提出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协调节能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指导和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3 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促进清洁生产。
4 承担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节能监察和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推广、监督管理工作。
(九)矿山管理科
1 负责矿山行业管理工作。
2 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安全监管和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3 负责指导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管理工作。
(十)信息化推进科
1 负责推进全市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承担电子信息产业行业管理工作。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2 负责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3 指导“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发展,贯彻执行软件业、信息服务业技术规范与标准。
(十一)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1 负责原市直改制和破产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2 负责原市直改制和破产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后续服务和信访维稳工作。
3 负责原市直改制和破产国有企业下岗特困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十二)盐政管理科
1 负责拟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2 承担管理全市食盐专营工作,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制度。
3 负责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 负责食盐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5 负责加强对工业用盐等非食用盐的管理,防止非食用盐流入食用盐市场。
三、人员编制: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定行政编制35名(不含单列的5名纪检监察编制)。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2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系统工会主任1名)。
具体编制分配和领导职数配置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其他:
办公地点:宣城市宣州区状元南路33号
邮编:242000
官方网址:http://jxj.xuancheng.gov.cn
办公电话:3037861,2719253(政务中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