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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度安徽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6 10:53 信息来源:市工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市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集群梯次培育发展体系,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355号)和《安徽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管理办法(暂行)》(皖工信规划函〔202412号),经各市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合肥市新能源汽车集群等10集群为2024年度安徽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要高度重视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发展工作,建立健全本地区相关工作体系加强对集群的管理指导规范政策资金的使用管理,培育壮大集群发展促进组织,强化对集群企业项目申报、平台创建、称号认定、政策扶持等方面支持,推动优质资源要素向集群集聚。同时,认真梳理总结集群发展的优秀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宣传推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已认定的省级集群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开展集群发展情况评价考核,积极推动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向更高水平迈进提升

附件:2024年度安徽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

 

 

 

            安徽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4


附件

2024年度安徽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

 

序号

集群名称

1

合肥市新能源汽车集群

2

合肥市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集群

3

蚌埠市高端绿色食品集群

4

滁州市新一代电子信息集群

5

滁州市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集群

6

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集群

7

芜湖市通用航空集群

8

宣城市高性能密封件及轻量化汽车零部件集群

9

池州市半导体集群

10

安庆市新能源汽车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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