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外部政府权力
市经信委(国资委)共计5项政府权力,其中行政处罚2项、其他权力3项。以当年市政府网站公布的《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
(二)内部管理事项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业、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2. 负责指导和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负责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制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承担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5. 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提出行业投资布局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监管和督查。
6.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有关的行业规划、政策,贯彻相关标准;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动产学研联合。推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高成长性产业发展。
7.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
负责组织协调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管理、散装水泥推广等工作。
8.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煤电运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承担电力工业管理与运行监测工作,监督指导电力调度,指导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
9. 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0. 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大力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促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动电子信息和“互联网+”产业发展。
11. 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 负责矿山行业管理。
13.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 根据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2. 负责发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专业化监管优势,逐步推进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全覆盖。依法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负责加强对国有资本运营质量及监管企业财务状况的监测,强化国有产权流转环节监管,加大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力度。
4. 按照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和类别实行分类监管。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着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推动监管企业不断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
5. 负责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责任追究体系、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
6. 负责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重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提升效率。
7. 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监督国有资本收益使用。
8. 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便民服务事项
1. 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大型非金属露天矿山、特定非金属矿种矿山新建、2. 改建、扩建项目核准和初步设计审批转报。
3.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许可审核转报。
4. 特种化学品生产许可(初审)。
5. 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有关产业政策确认和审核转报。
6. 省级新产品鉴定确认,新技术鉴定审核转报。
7. 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审核转报。
8.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和审核转报。
9. 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审核转报。
10. 安徽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初审。
11. 市属监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制定。
12. 市属监管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
13. 市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资本变动、产权转让(含无偿划转)、资产处置、资产评估。
(四)主要事中事后监管事项
- 市本级电力设施保护区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监管。
- 市级权限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后监管。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露天矿山、大型非金属露天矿山、国家发布行业准入条件管理的矿山以外的非煤矿山及四等以下尾矿库建设工程项目备案后监管。
(五)部门交叉职责
1. 非煤矿矿山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负责非煤矿矿山行业管理,牵头做好非煤矿矿山整顿关闭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牵头做好对查出或收到举报的非煤矿矿山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配合做好非煤矿矿山整顿关闭工作;配合做好对非煤矿矿山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2. 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市国资委国有资产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市财政局监督;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资产统计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草案的起草、拟订征求市财政局意见。
国家和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措施,由市财政局按原渠道解决,继续由市财政局管理和监督。财政部门会同市国资委等部门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要求,提出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六)市区职责划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审批宣州区行政辖区内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变电站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
宣州区政府负责审批辖区内35千伏及以下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委机关本级决算,委属事业单位市节能监察中心(墙改办)、原市商干校、原市机械研究所、原市港口一矿管理处、原市港口二矿管理处决算。
纳入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
2
市节能监察中心(墙改办)
3
原市商干校
4
原市机械研究所
5
原市港口一矿管理处
6
原市港口二矿管理处
三、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四、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298.8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298.8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47.59万元,增长40.30%,主要原因:墙改返退基金、杆线整治奖励、对企业补助资金等新增计入了我委收入与支出。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65.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5.20万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7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6.51万元,占61.35%;项目支出1188.69万元,占38.65%。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65.20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265.20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47.60万元,增长40.89%,主要原因:墙改返退基金、杆线整治奖励、对企业奖补资金等新增计入了我委收入与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5.2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47.60万元,增长40.89%。主要原因:墙改返退基金、杆线整治奖励、对企业奖补资金等新增计入了我委收入。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75.2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7.60万元,增长32.69%。主要原因:墙改返退基金、杆线整治奖励、对企业补助资金等新增计入了我委支出。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99.74万元,支出决算为307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三是“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中墙改返退基金、杆线整治奖励、对企业补助资金等划入了我委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86.51万元,占61.35%;项目支出1188.69万元,占38.65%。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03.68万元,支出决算68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增长及新材料产业园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1.18万元,支出决算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奖励金归入“行政运行”类拨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40万元,该项支出为上级对企业奖补项目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39.65万元,该经费为财政根据年度招商任务追加项目资金。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年初预算为95.62万元,支出决算10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育类人员薪资与奖励正常增长。
6.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6.34万元,支出决算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研类人员薪资与奖励正常增长。
7.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50万元,该笔经费为对企业奖补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3.98万元(未含财政统发工资资金),支出决算935.99万元(含财政统发工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94元(未含财政统发工资资金),支出决算219.38万元(含财政统发工资资金)。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321.31万元,该笔经费为墙改返退基金。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9万元,该笔经费为扶贫专项资金。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38.11万元,该笔经费为杆线整治专项资金。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442.5万元,该笔经费为杆线整治专项与电力专项资金。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6.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4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9.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39.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 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宣城市经信委共有车辆1辆,该车为一般执法车辆;没有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经信委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11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188.69万元。全年共组织对7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1188.69万元。评价结果显示,资金管理与使用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