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委日常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时间、地点
新闻发布会原则上遇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如遇时间比较紧张、媒体记者不易集中等原因,可通过我委与新闻媒体记者建立的网络渠道,进行网上发布。
新闻发布会地点设在市经信委三楼会议室。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
新闻发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经济运行、工业生产、两化融合、行业管理和企业改革等方面工作情况;对国家和省政府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和解读;委里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委主任办公会根据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提出,或由委机关各科室主动申报,也可由委综合法规科根据新闻单位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
三、新闻发言人及职责
新闻发言人由专人担任。
新闻发言人代表我委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以通报情况、宣传政策、说明立场等向社会发布新闻,并就新闻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作出回答。
一般情况,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四、新闻发布会组织
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以及会务工作等,由委综合法规科负责,有关科室配合。
五、新闻发布会管理
新闻发布会在委党组领导下进行,分管领导直接领导,委新闻发言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
重大工作、热点问题、敏感话题的新闻发布口径,由委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
六、新闻发布会纪律
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
重要新闻一律由新闻发布会统一发布。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单位、部门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政务信息。对违规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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