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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64Y/201912-00022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市经信局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陈述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18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64Y/201912-00022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它
名称: 市经信局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陈述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18
市经信局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陈述
发布时间:2019-12-18 16:31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9年项目申报项目情况

结合我市财政实际情况,2019年度,我委申报项目8个,共计147.5万元,项目数减少1个,项目金额未增加,无新增项目,部分项目金额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了调整。减少原商干校、机电所项目经费5万元,减少先进装备制造业服务中心运行费5万元,增加党建及法制宣传项目3万元,增加经济运行综合调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传统产业提升改造、深化与央企民企合作、软件大数据产业发展及信息化推进项目7万元。主要理由是原商干校、机电所人员减少,先进装备制造业服务中心建设已趋成熟,经费调整后,加强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和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度等发展方面工作经费支持。

具体项目如下:

(一)招商引资项目

1.立项依据。常年项目。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要求,紧紧抓住中央加大投入扩大内需的新机遇,坚持工业主导,项目领跑的工作思路,开展招商活动和重点项目及资金的争取。

2.执行条件。宣城发展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必须坚定不移地抓投入、抓项目。通过召开调度会议、组织学习培训、外出考察对接等方式推动信息产业招商组工作,邀请企业家组团来宣考察,争取更多的客商来我市投资兴业,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预期绩效。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招商引资任务。

4.经费预算。共计3万元。主要用于外出考察对接推动信息产业招商;邀请企业家组团来宣考察,争取更多的客商来我市投资兴业。其中,差旅费:3人*5次*1000元/人次=1.5万元;接待费:15人次*100元/人次=1.5万元。

5.分配方式与监管措施。该项目资金不与其他项目资金整合使用。不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贴息、担保等方式。


(二)党建及法治宣传项目

1.立项依据。常年项目。(1)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皖组发〔2017〕3号)文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开展重大活动时,专项经费拨付及时到位。(2)根据宣城市《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宣发〔2016〕30号),落实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单位根据普法任务安排必要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

2.执行条件。(1)开展党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学习考察活动,组织市直党建第三片组党员学习教育。(2)市经信局作为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及法律进企业牵头单位,将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开展相关工作。

3.预期绩效。(1)全面完成党建目标管理考核。(2)按照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认真完成我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

4.经费预算。共计8万元,主要用于(1)开展党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学习考察活动,组织市直党建第三片组党员学习教育。(2)市经信局作为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及法律进企业牵头单位,将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开展相关工作。其中:培训费:40人次*3次*250元/人次=3万元(包含食宿1万元,车辆使用费:1万元,材料印刷费1万元);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图书资料费:1万元。会议费:25人*2天*200元/人天=1万元;宣传片、横幅、手册制作等材料及印刷费:1万元;开展法治宣传:10人*2次*500元=2万元(差旅费:1万元,车辆使用费用:1万元)

5.分配方式与监管措施。该项目资金不与其他项目资金整合使用。不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贴息、担保等方式。

(三)原商干校、机电所档案管理、留守人员经费

1、立项依据:常年项目。原商干校、原机电所注销后,人员交市经信局管理。

2、执行条件:原商干校、原机电所档案整理与保管、人员相关事务处理、办公室房租和其他人员工资及住房公积金。

3、预期绩效:完成档案整理与保管、人事和财务管理等事务处理。

4、经费预算:共计14.5万元。主要用于原商干校、原机电所档案整理与保管、人员相关事务处理、办公室房租和其他人员工资及住房公积金。其中,原商干校其他人员工资、房租等8.5万元。原机电所其他人员工资等6万元。

5、分配方式与监管措施。该项目资金不与其他项目资金整合使用。不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贴息、担保等方式。

(四)改制企业后期相关服务、信访、档案管理工作

1、立项依据: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要求,确保委系统改制企业稳定。

2、执行条件:我委由原市经委和9个行业局撤并组建,委属40户改制企业,分布在宣城、芜湖、宁国三地,现有离休21人、退休3694人、托管31人、遗属249人、解除劳动关系人员6497人。近年来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改制企业相关后续服务工作,自2013年以来我委已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委系统无人到省进京上访,有效维护了稳定。

3、预期绩效:确保委系统改制企业稳定。

4、经费预算:共计15万元 。主要用于(1)委属改制企业生活区维护。港口一矿、港口二矿、啤酒厂的生活区工程维护及卫生保洁和物业管理。(2)委属改制企业信访维稳。(3)委属改制企业档案管理。其中:(1)港口一矿、港口二矿、啤酒厂的生活区工程维护(道路维修、职工居住公房房屋维修、消防器材、路灯安装等)及卫生保洁和物业管理需8万元。(2)委属40户改制企业信访维稳工作差旅费:5人*10次*1000元/人次=5万元。(3)相关档案管理需2万元。

5、分配方式与监管措施。该项目资金不与其他项目资金整合使用。不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贴息、担保等方式。

(五)重点行业监管项目

1.立项依据。常年项目。(1)根据《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以及《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强化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重点开展非煤矿山绿色发展和安全生产培训、项目备案和初步设计专家审查、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生产能力管理、非煤矿山行政执法等工作。(2)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对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实施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船舶企业开展全监管等专项执法行动等工作。(3)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主管部门必须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核实企业生产活动和向主管部门申报的是否一致。要切实做好日常监管及接待国际核查的各项工作要求,同时帮助指导县市区及企业做好接待国际核查的各项准备。禁化武履约工作是国家政治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国家外交形象。国家及省禁化武办分别设在工信部和省经信局,参照国家及省做法,我市禁化武办设在市经信局,市经信局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工作。(4)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我市建立了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汪谦慎担任。对进入《钢铁冶炼、轧钢和铸造企业名单》范围内的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此,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场抽查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0户,对举报线索涉及企业实现现场核查全覆盖,严防 “地条钢”死灰复燃。(5)根据《电力法》、《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开展专项执检查工作。(6)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工业节能、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工程、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等。《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宣城市“十三五”节能减排方案》、《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2.执行条件。(1)依法开展全市非煤矿山、民爆、船舶等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多样广泛的宣传培训、合法规范的专家审查、深入多次的现场监督检查,着力发现消除安全生产问题隐患。(2)我市有安徽广信农化、宁国久天化工及安徽立兴化工3家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随时可能被国际禁化武组织核查及接受国家禁化武办例行检查。其中,广信农化于2018年4月刚接受完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例行性现场核查。2019年,计划在例行检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学习和培训。参照国家及省禁化武办要求,我市硬件设施较差,亟需完善。(3)截至目前,已对宁国中山耐磨有限公司、广德金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广德县新桥法兰制造有限公司3家 “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下一步督促当地政府进行彻底拆除。组织市工商质监、环保、国土资源、税务、安监等部门加强对用电异常企业的检测,组织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每个季度对《钢铁冶炼、轧钢和铸造企业名单》内的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4)现场监督检查、协调输电线路安全隐患。开展电力法规普法宣传。开展有序用电、迎峰度夏(冬)、电力需求侧管理等工作。(5) 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规划;推动绿色化改造,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产品,实施一批绿色制造工程,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发布高效节能设备推荐目录、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的工艺技术装备淘汰目录;编制工业能效指南;对工业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其他强制性节能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落后用能工艺技术设备(产品)淘汰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节能服务机构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等;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察体系,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工业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开展对新型墙体材料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编制本行政区域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本行政区域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编制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布点方案。 

3.预期绩效。(1)提高非煤矿山、民爆、船舶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非煤矿山、民爆、船舶行业绿色发展。

(2)确保我市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在接受国际禁化武组织核查及接受国家禁化武办例行检查时不出问题,维护我国外交形象。

(3)对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将责任网格化管理细化到乡镇,确保责任到人、不出现盲区 ,对全市“地条钢”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4)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和培训,以及检查和协调工作,努力消除发现的隐患,确保电网平稳运行。

(5)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年平均下降4%左右。推进新墙材行业发展。巩固我市“禁实禁粘”成果,引导、支持墙材市场应用。

4、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总额25万元。主要用于(1)依法开展全市非煤矿山、民爆、船舶等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培训、专家审查等。(2)禁化武组织核查及接受国家禁化武办例行检查。(3)“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和执法检查(4)电线路安全监督检查、电力法规普法宣传。(5) 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规划,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其中:宣传印刷费:1万元;会议费:50人*6天*100元/人天=3万;培训费:50人*2天*100元/人天=1万元。公务接待费:10人*10次*100元/人次=1万元;差旅费:13人*20次*500元/人次=13万元;车辆使用费:120次*500元/车次=6万元。 

5.分配方式与监管措施。该项目资金不与其他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在投入方式上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六)铁路道口监护管理经费

1、立项依据:省、市上级工作安排。

2、执行条件:按照单位职能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监护管理。

3、预期绩效:提高铁路运输安全。

4、经费预算:按照单位职能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监护管理。主要用于铁路道口监护管理。项目经费总额35万元。

5、分配方式与监管措施。该项目系安全生产常年项目。该项目资金不与其他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在投入方式上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七)先进装备制造业服务中心运行费

1、立项依据。该项目于2016年已建成,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下,下一步将帮助该中心在帮助企业、促进产业发展中取得成效。

2、执行条件。组织高端专家团队巡诊,帮助企业解决战略制定、管理运营、技术发展等问题;组织各种产业的联盟活动,积极推动国家级重点科技和行业会议、论坛落地宣城;定期开展宣城市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典型案例研究,并积极向国家相关部委、行业协会学会推荐。

3、预期绩效。借助先进制造业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对外收集产业和项目转移信息,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工作。2018年帮助宣城成功举办“中国制造强国宣城高峰论坛”“两化融合与绿色制造论坛”,邀请到众多相关院士、部委领导、经济学家、专家和知名企业的参议,助推宣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4、经费预算。共计2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高端专家团队巡诊,帮助企业解决战略制定、管理运营、技术发展等问题;组织各种产业的联盟活动,积极推动国家级重点科技和行业会议、论坛落地宣城;定期开展宣城市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典型案例研究,并积极向国家相关部委、行业协会学会推荐。其中:专家费邀请差旅住宿费:5人*3次*4天*833元/人次=5万元;车辆使用费:5人*3次*1333元/人次2万元;公务接待费:20人*3次*4天*125元/人次=3万元;会议费:2天*50人*200元/人天=2万;培训费:天*50人*200元/人天=2万元;专家劳务费: 5人*3次*2学时*1000元/人学时=3万;设备采购:3万元。

5、分配方式与监管措施。该项目资金不与其他项目资金整合使用。不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贴息、担保等方式。

(八)服务经济发展项目

1.立项依据。常年项目。(1)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推进工作的通知》(宣政办秘〔2017〕219号)、省经信局《企业云平台使用管理实施方案》(皖经信运行函〔2016〕525号),要持续跟进服务企业;根据市经信局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工作制度,委领导、科室负责人每个月赴联系县走访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5次。(2)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2018年全市经济运行季度考核机制的通知》、《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方案》促进企业技术升级。根据《省政府关于2018年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技术改造投资作为省对市20项重要考核指标。根据《省经信局关于印发大规模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推进方案的通知》,技术改造投资和亿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数作为省政府工作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8〕84号)文件,组织申报核查专项资金项目。根据深化与央企、民企合作工作要求,承担央企和民企合作考核任务。(3)《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宣发〔2018〕7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四新”经济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宣政秘〔2018〕9号);《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宣城行动方案〉的通知》(宣发〔2018〕10号);《关于印发〈宣城市“万企上云”活动方案〉的通知》。

2.执行条件。(1)做好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工作;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运行企业云平台,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2)十三五期间,每年选择200户重点企业,每户企业实施一个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制造强省专项资金。贯彻落实省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实施亿元以上技改项目70个以上。对申报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核查50%以上,并开展绩效评价。深入推进央企、民企合作工作,做好徽商大会期间央企、民企专场2-3户央企和民企的邀请和接待工作。另宣城市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原市经信局(国资委)。现我市国资委转入财政局合署,继续由我委承担此项工作开支较大,项目调度协调难度也加大。

(3)编制《宣城市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加快发展软件大数据产业,推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云;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

3.预期绩效。(1)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增长。(2)2019年计划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和技术改造投资增幅10%左右。实施“千企升级计划”,到2020年全市累计技改投入力争达到2000亿元。2019年列入市“千企升级”计划项目220个,“新兴产业”新开工和投产项目各100个以上。争取2019年度制造强省专项,对申报项目50%开展现场核查,配合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完成技改投资目标任务,在省目标管理考核中争先进位。争取省企业发展专项1亿元以上。 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央企。民企合作目标任务。(3)积极推进与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公司合作,打造高新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消费新产业发展。宽带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农村通信基础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商及信息消费水平进一步提升。

4.经费预算。共计27万元。主要用于(1)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度。(2)推动企业技改投资,积极争取国家和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并开展绩效评价。推进央企、民企合作工作,做好徽商大会期间央企、民企专场2-3户央企和民企的邀请和接待工作。(3)加强数据产业招商,推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其中:(1)经济运行综合调度。会议费:50人*4天*100元/人天=2万元;材料印刷费:0.5万元;差旅费:10人*4天*500元/人天=2万元;车辆使用费:10人*3次*500元/人次=1.5万。(2)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调度会和对上争取资金。差旅费:4人*10天*500元/人天=2万元;车辆使用费:4人*5次*500元/人次=1万元;接待费:10人*10次*100元/人次=1万元(接待省经信局、对口地市来人)。材料印刷费:0.5万元;(3)制造强省项目核查和绩效评价。差旅费:6人*10天*500元/人天=3万元;车辆使用费:10次*1000元/人次=1万元。(4)推进与央企、民企合作。差旅费:4人*5天*500元/人天=1万元;车辆使用费:10次*1000元/人次=1万元;接待费:10人*10次*100元/人次=1万元;材料印刷费:0.5万元。(5)信息化推进。差旅费:6人*20天*500元/人天=6万元;车辆使用费:10次*1000元/人次=1万元;公务接待费:10人*10次*100元/人次=1万元;会议费:25人*2天*200元/人天=1万;培训费:25人*2天*200元/人天=1万元。

5.分配方式与监管措施。项目资金不与其他项目资金整合使用。不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贴息、担保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