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强化廉政风险点管控力度,近期经市经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由局机关纪委牵头,局财务具体实施,驻局纪检组参与监督,并成立了局财务工作检查组,对局机关、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改制机构开展了一次财务大检查工作。
局财务工作检查组分阶段对缫丝厂改制工作组、市建筑材料总公司、市机电设备总公司、市金属材料总公司、原商干校(机电所)办事处等相关单位(机构)进行了现场核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机构)自2017年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情况,共计查阅账目凭证400余份。
此次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机构)存在部分财务凭证票据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财务处理不及时等现象。针对上述问题,局财务工作检查组依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涉及问题的单位(机构)限期整改。局机关纪委联合局财务适时开展财务检查“回头看”,对相关单位(机构)财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