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行政处罚: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对盗窃电能的处罚;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处罚;对供电企业擅自中断供电或者未按时恢复供电的处罚;对不符合电力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技术的电力建设项目的处罚;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使用实心粘土砖或者空心粘土砖,逾期未改正的处罚;对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项目未经核准或者备案开工建设等三类行为的处罚;对非煤矿山企业超出设计文件确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强度和生产定员组织生产的处罚;对非煤矿山企业未采取收尘、防尘措施的处罚;对工业企业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行为以及有不合理用能行为,但尚未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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