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宣办发〔2021〕21号,简称“宣八条”),2018年4月,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宣城市“宛陵聚才行动”若干政策》(宣〔2018〕)41号)不再执行。
2023年4月,市委市政府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宣办发〔2023〕4号,简称“宣十条”),替代“宣八条”,是正在执行的最新人才奖补政策。其中第二条加大薪酬补贴力度。提出:对新引进到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依法缴纳社保的人才给予工资外薪酬补贴,补贴期限一般3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分别给予不低于4000元/月、2500元/月、600元/月、300元/月薪酬补贴;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分别给予不低于1200元/月、800元/月、300元/月薪酬补贴。
目前《宣城市“宛陵聚才行动”若干政策》已不再执行,根据2023年4月最新政策,该项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具体请联系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63-302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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