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及起草过程
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推进全市工业经济提质增效,根据省工信厅等10部门《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皖经信运行〔2021〕108号)和《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宣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了《宣城市亩均效益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市工信局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基础上,结合前期“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情况,草拟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相关市直部门、宣城市企业联合会以及部分企业的意见。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召集相关部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在充分采纳相关意见建议,经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审查,再次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意见后,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分为评价范围、评价体系、评价分类、评选程序、结果运用、工作要求六个部分。
(一)评价范围: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地5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进行评价。
(二)评价体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亩均产出、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单位能耗营业收入等为主要指标,鼓励各地综合考虑本地发展实际及既有工作基础,选取全部评价指标,或增设其他评价指标,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评价。占地5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亩均产出为主要指标。
(三)评价分类:根据评价数据,按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分类,按照得分高低、相应比例分成A类(优先发展类),B类(鼓励提升类),C、D类(转型帮扶类)企业。
(四)评选程序:1.数据汇总。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综合评价指标提供企业上一年度数据资料,各地亩均办建立一户企业一张“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亩均效益评价体检表”,并发放企业进行核对确认。2.综合评价。按照市统筹、县主评原则,各地亩均办对最终数据根据评价体系和计算公式测算参评企业最终得分,按照得分高低、相应比例确定评价结果。3.结果审核。最终评价结果经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集体讨论审定并公示后报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4.定档公布。市亩均办汇总评价结果并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公布。
(五)结果运用:差别化政策运用。各地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在资源配置上按照A类优先发展,B类鼓励提升,C、D类转型帮扶的原则,依法依规制定实施用地、用能、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企业集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六)工作要求:成立宣城市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宣城经开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结合本地主导产业和企业特点,实施具有区域特色的亩均效益评价。建立完善县市区(宣城经开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亩均效益评价大数据平台。
三、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汪洋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303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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