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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1:21 来源:宣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

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至1231。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状元南路33,电话:0563-3037861,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紧紧围绕经信领域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加强体系建设,规范内容程序,用好各类载体,加强重点领域特别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开任务,现将本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紧紧围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内需、开展专项提升行动等十方面重点工作,2023年度共发布信息76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16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62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399条,新开辟专栏0个,维护专栏4个。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方面

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规范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2023年,累计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邮寄等途径依申请公开信息合计1件,因无法提供该信息,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于2023年10月19日在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本案,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检查审核对拟公开政府信息是否涉密,每条上网信息都必须经拟稿人自查、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审签后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严格坚守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全年以来未发生涉密信息违规上网公开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方面

网站是主动公开的主渠道、主阵地,我局强化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全年公开各类文件等政府信息241条,浏览量达71701人次。为推进我市工业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打造更有竞争力和鲜明辨识度的工业强市,我局在网站发布坚定不移推动工业强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3年,市经信局根据本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牵头科室和完成时限,认真完成各项工作。针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月度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梳理、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在网上对外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安排专人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会后及时传达培训内容,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专业度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对工作中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为此,我们将实施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快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工作水平。二是强化网站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网站主渠道权威发布作用,实现可公开的政策文件全面公开。三是严格落实政策文件制定和解读三同步制度,加强对解读材料质量把关,杜绝对文件内容的简单摘录,从公众视角进行实质性解读。四是继续对政策文件统一进行图片、动漫解读,突出图片、动漫解读特色,努力适应公众阅读习惯,提升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办重点工作和宣城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强化人员配备,细化重点任务,还加强了对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民营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的报道和公开。2023年还承办了已答复人大建议14条、政协提案39条。在市政协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双向民主评议活动,所有主办提案,均获满意好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